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 学院建设标准(2023 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我院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切实发挥思政课立德树人关键课程作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引领作用,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进一步建强建好高校我院,不断提升我院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使之成为办好高校思政课的坚强战斗堡垒,我部研制了《普通高等学校我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我院建设标准(2019 年本)〉的通知》(教社科函〔20199 号)同时废止。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我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pdf

教育部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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